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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委领导工作分工的建议(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4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委领导工作分工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刘素红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我委党政全面工作。解国栋 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处级) 协助主任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市建设项目评审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减排办公室)、项目稽察办公室、办公室及人事、机关事务中心、纪检室、党办、机关党委、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及帮扶工作,并负责各类考核工作;对口自治区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办公室、人事处、自治区计划干校(自治区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机关事务中心、自治区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纪检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贺 波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社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市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科、收费管理科、成本监审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对口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处、收费管理处、成本监审局、价格认证中心、物价研究所(自治区价格监测中心)、物价干部培训学校。孙志宏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能源开发科(市能源开发办公室)、地区经济科(财政金融处)、经贸流通外资科(利用外资与经济协作科、第三产业办公室)、审批办工作;负责发改委与市行政审批大厅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对口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开发局、地区经济处、财政金融处、经济贸易处、利用外资与经济协作处。马靖华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政策法规科)、产业协调科、高技术科、西部开发科(市资源转型办公室)、农林牧区经济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发展研究中心工作;负责发改委与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口自治区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产业协调处、高技术处、西部开发处、东部振兴处、农村牧区经济处、自治区征地移民工作服务中心、自治区农牧业信息服务中心、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王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持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魏培君 副调研员 协助主任分管基础产业科、市铁路机场办公室工作;对口自治区发改委基础产业处(自治区民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

附:发改委领导分工20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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