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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办工作职责及2015年承办事项汇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办工作职责及2015年承办事项汇报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办工作职责及2015年承办事项汇报根据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意见》(乌党发[2009]13号)、市政府《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乌海政发[2010]24号)、市编办《关于需进驻行政的政府工作部门先行开展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工作的通知》(乌机编国发[2009]51号)文件要求和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设立审批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我委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办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承办具体审批事项如下:(一)非行政许可事项使用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审批。(二)行政许可事项1.权限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林业、水利、能源、工业、交通、商贸流通业、城建、社会事业、高新技术项目核准。2.权限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林业、水利、能源、工业、交通、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商贸流通业项目备案。3.商品房开发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核准。4.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年审。5.经营性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6.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审批。2015年1——6月共受理各类审批项目65件,具体情况如下:1.可研报告审批19件(其中不予批复2件:乌海市龙游湾湿地公园工程项目和乌海湖右岸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审批,解国栋主任指示:单位已撤消,项目移交城投公司代理,需由城投公司重新申报。)2.备案确认13件(其中不予备案确认1件:马靖华主任批示:请示文件不规范,如建设内容描述不清,请认真修改后重新申请备案确认);3.项目建议书审批4件;4.变更事项12件;5收费标准批复1件;6.收费证变更4件。同时,兼我委政务公开网站维护及信息上传工作,2015年共上传信息55条。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办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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