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2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12盟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分管副市长李春晓组织召开两次营商环境评价推进工作专题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做实做细考核评价的各项基础工作。
此次评价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于涛带队赴鄂尔多斯参加评价,市发改委牵头积极对接,参照市级有关部门做法和我市实际,对营商环境评价体系20条指标(包括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用暖、获得网络、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劳动力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包容普惠创新)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列出责任清单,卡实工作责任。此次评价工作涉及35个相关部门、120余名填报人员,力争全面、客观、真实地展现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效,为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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