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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十项工作举措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履行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统领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出台十项工作举措,助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制度及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完善《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受理办理企业诉求及意见建议工作制度》《2021年乌海市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方案》等各项工作制度、方案;统筹推进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牵头推动完成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各项营商环境决策部署。
  二是对标先进地区,全力推动营商评估工作。对2020年营商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乌海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台账》,协调相关部门将问题整改到位;高标准制定《乌海市2021年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先进地区,指导助推各责任部门制定最优工作目标,达到自治区先进地区水平。
  三是梳理项目审批要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对项目投资审批所需的要件进行统一梳理,消减重复和不必要的申报要件;开展政府投资类项目“大表制”改革,对列入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简化审批要件;审核备案做到即收即办和当日收、隔日寄,有效减免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制定优化各审批类型的申请表单目录,推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资料、完成阶段审批”的运作模式;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资料。
  四是落实项目包联机制,提高项目服务质量。落实《2021年重点项目包联工作方案》,实行重点项目“任务上墙、挂图作战、打表推进、按月公示”,建立“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项目包联机制;积极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服务,定期掌握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推项目早日建成达效。
  五是深入开展减税降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项目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未列入清单的不得收费;梳理取消我市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项目,包括水表、管网建设费、入网费、供热增容费等相关收费,确保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六是建立政企沟通服务平台、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线上线下并行的企业诉求反映反馈机制,围绕企业发展难点、堵点、痛点开展面对面协商;搭建“蒙企通”政企服务平台,公布诉求热线,设立“主任接待日”,规范问题收集、办理、反馈、回访等流程,通过实行问题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七是做好顶层设计,编制重点规划。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高标准高起点做好《乌海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乌海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规划》《乌海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等重点规划的编制,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
  八是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动态储备体系,充实储备“十四五”优质项目。建立完善我市“覆盖全面、结构合理、后续有力、质量优良”的重点项目动态储备体系,按照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和资金投向,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两新一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市和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及智慧化提升、社会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积极充实储备我市“十四五”优质项目。
  九是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归集共享“双公示”“红黑名单”、信用承诺书等信息,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充分发挥引导、推动作用,规范有序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助和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十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为我市综合发展提供保障。以我市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产业转型升级、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补短板需求为导向,扎实开展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采煤沉陷区治理、园区第三方污染治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前期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和债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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