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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聘乌海市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聘乌海市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精准度,推动我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部署,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拥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职业道德;
  (三)支持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关心企业服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四)具有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热衷为企业服务;
  (五)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解读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了解和收集涉企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收集反馈企业的困难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收集和反馈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正反两方面现象;
  (四)监督和反映我市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市委政府出台的有关营商环境重要文件、政府诚信、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情况;
  (五)受邀参与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调研、座谈、督促、评价等工作,并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六)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聘期限
  营商环境观察员实行聘任制,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聘任,每届聘期1年。届满之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进行调整,可连聘连任。营商环境观察员受聘期满自然解聘,如在聘任期内发生违法、渎职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解聘。
  四、选聘程序
  (一)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向相关单位发送公函);
  (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推荐人选,或者社会人士进行自荐;
  (三)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员和自荐人员进行审核后,确定聘请的营商环境观察员人选;
  (四)召开聘请会议,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乌海市营商环境观察员名单。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按要求填写《乌海市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自)荐审批表》,发送至whyshjbgs@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
  联系电话:0473-3959283
    
  附件:乌海市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自)荐审批表      观察员附件.docx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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