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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无证明”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乌海市创建“无证明城市”行动方案》工作步骤,市营商办组织全市各部门对市本级公共服务领域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经过会议审核论证,拟清理取缔无法律依据证明事项11项;通过告知承诺、数据归集共享、部门内部核验措施实现“无证明”办理23项,现将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取缔及“无证明”措施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公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3-3959283,联系邮箱:whyshjbgs@163.com。
  特此公告。
          
          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印发

“无证明”措施清单公告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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