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对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相关成本进行监审,现予公开。
一、成本监审基本情况
(一)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属市政公用企业,负责海勃湾城区集中供热,2018-2020年度城市供热面积分别为1150万平方米、1180万平方米、1228万平方米。
(二)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着乌达城区和棚户区近5万户居民和居民、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的冬季供热任务。
2018-2020年度城市供热面积分别为414万平方米、415万平方米、418万平方米。
(三)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运营,2018-2020年城市供热量分别为299.85万吉焦、327万吉焦、349万吉焦。
(四)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热、汽)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和建设;购电(热、汽)业务;电(热、汽)能的生产等,2018-2020年度城市供热量分别为111.64万吉焦、111.92万吉焦、112.13万吉焦。
(五)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度城市供热量分别为398.11万吉焦、437.98万吉焦、411.25万吉焦。
二、成本监审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内发改价字[2016]207号);
(五)内蒙古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关于印发《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提规范》(试行)的通知(内价成调字[2016]02号);
(六)《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七)被监审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八)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三、成本监审核定结果
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度城市集中供热总成本分别为22,398.81万元、23,995.27万元、25,605.45万元;单位成本分别为19.48元/平方米、20.33元/平方米、20.85元/平方米。
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城市集中供热总成本分别为8,192.16万元、9,351.71万元、9,684.09万元;单位成本分别为19.79元/平方米、22.53元/平方米、23.17元/平方米。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2018-2020年度趸售出口热源总成本分别为8,243.41万元、7,863.70万元、9,884.91万元;单位成本分别为27.49元/吉焦、24.05元/吉焦、28.32元/吉焦。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趸售出口热源总成本分别为3,314.07万元3,363.19万元、3,971.43万元;单位成本分别为29.69元/吉焦、30.05元/吉焦、35.42元/吉焦。
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度总成本分别为8,672.83万元、9,538.83万元、9,497.48万元;单位成本分别为21.78元/吉焦、21.78元/吉焦、21.52元/吉焦。
四、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时间
2021年10月15日
五、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方式
乌海发改委网站:http://fgw.wuhai.gov.cn
六、咨询受理
专线咨询电话:0473-3959056
咨询邮箱:whfgwcbd@163.com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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