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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团体”典型选树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团体”典型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8日—5月31日。
  二、选树条件
  (一)诚信企业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重视诚信建设,企业(含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信誉度高,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无商业欺诈行为、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无重大被投诉事件发生、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决定。
  3.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内蒙古)、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内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中无逾期还款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履行诚信义务,建立承诺践诺制度且履行良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有典型、突出诚实守信事迹。
  5.被自治区发改委认定为“诚信示范企业”“诚信达标企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称号企业、被人社部门授予“和谐劳动关系”称号企业、被税务部门评定为 A级纳税人的企业;被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的企业等优先选树为诚信企业。
  (二)诚信团体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相关活动。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坚持信守契约,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3.积极从事诚信相关活动,引导、督促、协助会员开展诚信宣传工作。
  4.所在组织的法人、会长、秘书长等主要决策和管理者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信守合同或者承诺,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评价,无失信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5.典型、突出诚实守信事迹获中央、自治区、市级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或中央、自治区、市级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团体优先选树为诚信团体。
  三、参选方式
  1.部门推荐企业、团体参与评选,并将归集的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市信用办邮箱(whsxyk@126.com)。
  2.企业自主申报。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网址:http://fgw.wuhai.gov.cn/xywh/)网站下载报名参选表及准备材料清单。申报材料通过邮箱(whsxyk@126.com)报送至市信用办。
  四、时间安排
  1.选树宣传报名(4月18日—5月6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2.审查确定选树对象(5月6日—5月23日)。对报名的“诚信企业”“诚信团体”进行基本情况审核,并确定选树对象名单。
  3.选树结果公示(5月23日—5月31日)。在乌海文明网、“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2022年度“诚信企业”“诚信团体”选树结果。
  4.开展典型宣传(5月31日—长期)。适时为“诚信企业”“诚信团体”颁发奖牌、证书,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
  市信用办联系电话:3959057。
    
    
                   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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