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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沙湾生态旅游景区门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金沙湾生态旅游景区门票的批复

 

乌海市金沙湾生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恢复乌海市金沙湾生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乌金字[2017]第014号)收悉。近年来,景区投入了大量资金不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因部分场所更新改造,门票价格由 60元/人.次暂降为45元/人.次。目前,更新改造工作已经结束,景区环境明显改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为合理补偿成本,促进旅游景点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旅游景区景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景区实际,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由45元/人.次恢复为60元/人.次,此价格为最高限价。
    二、优惠减免: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60岁(含60岁)以上老年人及职业宗教人士等凭有效证件实行免费;对全日制学生、现役军人、低保户(持证件)实行半价优惠。
    三、执收要求:
    此价格为最高限价,景区可根据市场变化在此基础上对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浮动;实施收费前,请到乌海市发改委办理《经营服务性价格收费项目清单》变更手续,并在售票处的醒目位置用中、蒙、英(或其他)文字对门票价格、优惠对象、免费开放日等内容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你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向游客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自觉接受社会、游客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金沙湾生态旅游景区门票的批复文件一律废止,其他事宜仍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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