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乌海市供热成本定期监审结果的公告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分别对乌海市热力公司2016年度供热成本、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2016年度出口热价成本和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2014-2016年度出口热价成本进行定期监审。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自2017年9月29日向社会公开成本监审结果。现将公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供热成本监审公开内容:
1、乌海市热力公司供热价格成本审核结论:2016年度单位成本审核数20.39元/平方米(含税23.04元/平方米)。
2、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出口热价成本审核结论: 2016年度出口热价单位成本审核数23.3元/吉焦(含税26.33元/吉焦)。
3、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出口热价成本审核结论: 2014-2016年度三年平均出口热价单位成本审核数23.47元/吉焦(含税26.52元/吉焦)。
二、供热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时间:
三、供热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方式:
乌海市政府信息网:www.wuhai.gov.cn
乌海发改委网站:/fgw
四、咨询受理:
专线咨询电话:0473-3959056
咨询邮箱:whfgwcbd@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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