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乌海市供热成本定期监审结果的公告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分别对乌海市热力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以及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相关成本进行定期监审。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2018年9月29日起向社会公开成本监审结果。现将公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成本监审公开内容
(一)乌海市热力公司供热成本审核结论:2017年度供热单位成本19.82元/平方米(含税22元/平方米)。
(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出口热价成本审核结论:2017年度出口热价单位成本30.03元/吉焦(含税33.33元/吉焦)。
(三)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出口热价成本审核结论: 2017年度出口热价单位成本29.01元/吉焦(含税32.2元/吉焦)。
(四)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口热价成本审核结论:2015-2017年度三年平均出口热价单位成本21.29元/吉焦(含税23.63元/吉焦)。
二、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时间
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3日。
三、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方式
乌海市政府信息网:www.wuhai.gov.cn
乌海发改委网站:/fgw
四、咨询受理
专线咨询电话:0473-3959056
咨询邮箱:whfgwcbd@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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