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重点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基础研究、能力体系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等内容。
要求申报主体为自治区直属机关、在自治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未获得其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申报试点示范项目需具有切实可行的项目申请报告,且具有使用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申报基础研究与能力建设项目需具有完善的项目申请书,提出项目具体目标和内容、实施进度安排、主要活动、项目产出、预期成果、经费概算等;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工作基础,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或职务,且具有(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相关领域研究或工作经历;项目实施后对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工作能力有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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