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召开2021年“春节”前党风廉政教育大会暨第一季度党风廉政提醒谈话会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杜绝“节日腐败”,远离违纪红线,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二是严禁利用公款购买或收受各类消费券和礼品卡;严禁利用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三是各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四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五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2号)《最新、最全进出乌海方式公布》等文件,持续做好疫情防护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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