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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防元旦春节“四风”反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发改纪字〔2016〕1号


委内各科室、中心、局: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和我市配套规定,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根据《中共乌海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元旦春节“四风”反弹的通知》(乌纪发〔2016〕2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体宣传《中国共产
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
    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切实把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或公车私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纪律要求,提在前面、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事关人心向背,是一项严肃政治任务、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委机关纪委配合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元旦、春节前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发生。聚焦主业主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深入研究“四风”的新动向、新形式,通过加大明察暗访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深挖细查节庆期间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问题,严格追究、严肃查处,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473—395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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