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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发布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第21号令,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新《听证办法》共5章42条,与2008年修订颁布的现行《听证办法》相比,共修改23条,保留14条,新增5条。

    新《听证办法》扩大了听证范围,除具体价格水平外,将与价格水平直接相关的定价机制纳入听证范围;丰富听证形式,鼓励试点开展网络听证;完善听证人构成,除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外,将定价机关人员、专业人士增列为听证人;规范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等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增加听证会参加人回避的规定。此外,新《听证办法》还完善听证程序、提高公开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通过这次修订工作,将有利于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公众参与质量,有利于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也有利于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公开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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