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在参考各盟市用能测算、“十四五”期间拟实施重点项目以及所采取能耗双控措施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改委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各盟市2021年能耗总量和强调双控目标的通知》(内发改环资〔2020〕1288号)正式下达我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61万吨标煤,占全区增量目标500万吨标煤的12.2%,列全区第三位(第一位为包头市95万吨标煤、第二位为鄂尔多斯市93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为下降3.0%,居全区控制目标的第二档位,与自治区目标持平(第一档位为下降3.2%,第二档位下降3.0%,第三档位下降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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