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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28号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2-0436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发改委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概       述: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28号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7-21 10:35:5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28号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1 10:35:57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乌海发改环资复字〔202115

                              【办理结果:A】

关于政协九届四次会议028号建议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娜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举全市之力做好能耗“双控”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十四五”时期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及2021年1—5月完成情况

(一)“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乌海市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为2153.75万吨标准煤,自治区初步确定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暂按“十三五”的45%把握,我市约123.75万吨标准煤,按此计算,我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应控制在2277.5万吨标准煤以内。

在能耗强度目标方面,为确保完成任务,自治区拟对单位GDP能耗下降18%进行调度。我市计划单位GDP能耗下降20%进行调度

近期,自治区对照国家拟下达“十四五”目标,进行全区及各盟市上半年预警目标调整,乌海市2021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调整为48.8万吨标准煤较年初下达目标缩减12.2万吨标准煤),占全区增量目标400万吨标准煤的12.2%,列全区第三位。单位GDP能耗强度目标调整为下降3.3%(年初下达目标为3%),与自治区平均目标持平,居全区控制目标的第二档位(第一档位下降3.5%,第二档位下降3.3%,第三档位下降3.1%)。

(二)2021年1—5月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据自治区统计局初步反馈,乌海市2021年一季度全社会能耗等价值516.3万吨标准煤(同比减少20.8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9%。单位GDP能耗强度4.48吨标准煤/万元,较同期(5.1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2.9%,实现了一季度能耗总量、强度双下降,降幅分别居自治区各盟市第1位和第4位。

1-5月份,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61.10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比上年同期减少57.6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0%。

二、推进能耗双控工作的主要做法

2020年以来,乌海市将能耗双控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和强力开展工作在2020年11月自治区能耗双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之后,市委、政府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国家和自治区能耗双控工作精神第一时间予以迅速贯彻落实和安排部署。去年12月以来,召开市委政府专题会议9次,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应急预案、预算方案等各类文件10余个,全面探索开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挖潜、赋能生产等工作,为“十四五”能耗双控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工作基础。

(一)贯彻落实能耗双控各项决策部署

高度重视能耗双控工作,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文件上作出指示批示。市应对气候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相关文件对各区、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由于产品市场行情较好,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上涨,企业生产意愿强烈,对能耗双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能源局、电业局等部门积极联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会商研判、数据测算、起草各项通知、组织各类材料,赴各区开展实地联合调研、督导,在工作中不断讨论、形成共识,在团结协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能耗监测、预警和管控

月度和季度分别对能耗双控目标时序进度开展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与自治区沟通衔接,同步采用测算方法进行预警推演,根据所调度的情况开展综合研判,应形势提出应急响应建议。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要求,继续对水泥、钢铁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对钢铁、电石、铁合金等行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调整执行部分行业电力市场交易政策。根据能耗监测情况,自3月中旬开始由各区采取有力措施对重点用能企业加以管控,对高耗能行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停产限产,进而压减公网直供电负荷和减少自备电厂发电量。自3月10日起,陆续对5家大数据企业进行限电和关停,并按时报送企业电力供应方式、价格、接入电网矿机用电比例等基本情况,适时对已关停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回头看”。开展赋能生产严控能耗增量从4月起按月度、季度对各区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能耗指标分配,形成月度、季度“赋能”生产方案,更加稳妥有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能耗动态监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进园区能效提升行动

引进第三方机构策划园区能效提升工作2月份,邀请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国内知名专家19人入驻,对乌海经济开发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逐户进行节能诊断。根据初步测算,技术节能方面,可节约能耗160万吨标准煤左右;管理节能方面,可节约能耗40万吨标准煤左右;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可节约能耗230万吨标准煤左右,以上合计可达约430万吨标准煤左右。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能耗预算管理,将新上项目能耗纳入预算管理方案,按季度进行调整,倒逼各区及企业实施能耗存量挖潜和落后产能淘汰目前,我市已向自治区发改委提出恳请建议,争取对乌海市能耗预算报告和挖潜能耗指标给予审核确认将指标集中用于优质项目,做到能耗总量控制,强度持续下降。

(五)创新绿色金融模式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在节能诊断的基础上,探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进一步拓展有效用能空间。拟推动华夏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市金融办等联合成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引入投融资担保机制,为项目改造提供低风险、低成本绿色金融支持。探索与焦化院、行业协会、科研设计院所合作,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设计,鼓励对有潜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与第三方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推动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共享节能收益。

(六)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切实开展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召开重点用能企业培训会,推进我市1万吨标准煤以上85户重点用能企业接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打好能耗总量控制基础。推进企业尽快建立节能机构,配备稳定节能管理人员,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合法合规用能,常态化开展节能监察。摸清摸实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底数,探索实施用能权确权,为实施能耗收储、用能交易等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七)推进项目能评审批工作

在积极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我委多次向自治区发改委汇报情况,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工作成效得到上级认可。今年以来,在明确能耗指标来源,提供相关承诺和请示的基础上,我市共上报自治区四个批次15个项目,已获得批复6个通过自治区委托评审尚未批复6已报自治区待评审3项。下一步,乌海市将认真按照能耗预算管理要求,推进落后产能淘汰、积极挖掘用能空间、认真开展相关测算,继续争取优质项目尽快得到批复,为转型发展争取主动、赢得先机。

(八)多措并举推进能耗双控各项工作

按照自治区要求,制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方案,对未进行节能审查的违规项目采取停建、停产整改。督促未办理能评验收项目尽快开展验收。在保障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适度压减全市范围景观照明和城市亮化工程时长,常态化开展“关灯节电”行动。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常态化开展机关单位节能降耗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广我市节能降耗倡议书,大力推行绿色办公、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节能、处处节能”的良好氛围。在乌海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八五普法第一线》,宣传《节约能源法》和能耗双控工作,推动构建全社会重视能耗双控的工作新局面。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工业领域落后产能淘汰,尽快有序清退低附加值和高耗能企业,不断延伸升级产业链条,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市能耗双控各项工作任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苏都毕力格

人:宋新建

联系电话:3959021

                            202178

附件:政协028号提案答复及满意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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