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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1-0967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发改委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4-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12-22 15:51: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主体作用,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内发改社字〔2020〕1291号)文件,对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作出了系统、全面的安排。

二、《实施方案》解读

制定《实施方案》是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开展乌海市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先行,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三区发改委要紧密围绕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重点聚焦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任务,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实施。

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对照国家、自治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建设要求,协调推进产教融合性行业、企业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坚持因地因业制宜,促进建设试点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结合乌海市产业特点,打造形成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市分类建设培育6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依托乌海市中高职院校打造特色专业(群),确保校企合作专业占比达50%以上,实现职业教育的规模、层次、结构、布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协调。建设和打造一批产教融合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实施一批产学研用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遴选3个现代学徒制特色案例,稳步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

通过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乌海市中高职院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三、《实施方案》试点对象

)产教融合型行业。依托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新型化工、冶金、建材、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人工智能、家政、养老、健康、旅游、托育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 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产教融合型企业。依托乌海市中高职院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就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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