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发改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全方位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自治区前列。
一是迅速启动响应。乌海市第一时间开展研究、第一时间启动方案编制、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部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上下意志统一、步调一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机构设置、规定了职责任务、建立了会议制度,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制定印发《乌海市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以及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可操作、可落实。
三是科学谋划部署。认真对标对表国家、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系列文件,充分吃透上情,发挥第三方专业力量,推动《乌海市做好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顶层设计文件和《乌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首位文件编制,力争科学合理确定乌海市工作目标任务和方向路径。
四是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召开乌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传达国家、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乌海市做好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是加强能耗双控。制定印发《乌海市“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方案》和《乌海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工作方案》,开展坚决清理“两高”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坚持“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区保市”原则,压实目标责任,预计2021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3%,超额完成两年进度目标任务。积极争取纳入自治区能耗强度控制试点,成为自治区首个以能耗强度标杆值进行项目批复的试点盟市。
下一步,乌海市将根据国家、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的最新工作部署和要求,迭代完善我市各项方案,按照“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时间节点”的工作原则持续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