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失信” 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2024/03/11|来源: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专栏: 惩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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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信用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后的直接反映,也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持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纳税信用修复等途径,积极推进纳税信用在经营方面增效,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因为您存在办理纳税申报后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且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因此您本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 D 级。”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向某公司负责人说明了被评为 D 级后企业所受到的制约,其中包括发票领用受限、重点监控、提高检查频次等。原本该公司负责人认为本年度被评为 D 级也没什么,但不久后,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接到三条群众来电,均为该公司一直未为纳税人开具发票。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杨某,杨某表示:“不是我们不想给商户开,每月我们被限制领购发票,实在是不够啊,只能是每个月领了就赶紧给开,我们也天天被催的不行,这个纳税信用等级 D 级评价真是让我们处处受限!”这只是纳税信用的一个受惩戒方面,纳税信用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信用管理,推行分级分类服务,让纳税信用由静态评价向动态管理流动。纳税信用成为企业发展的“晴雨表”,守信激励向好,开通绿色通道;失信联合惩戒,多方发展受限。“惩戒本身不是目的,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义务、促进诚信自律才是最终的目标。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纳税信用修复,加大修复力度,让企业诚信增值,全力帮助企业减负,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高新区税务局负责纳税信用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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