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商品房价格违法行为大检查拉开帷幕 九类行为将受到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7/12/13|来源:信用中国|专栏: 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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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住建部官方网站上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决定从10月30日到11月30日期间,对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联合检查。

  这项专项检查行动是由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统一部署,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组织实施。

  重点整治未明码标价、捆绑销售、捂盘惜售和炒卖房号等九类行为

  根据《通知》,此次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九大项: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健全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体系,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金融、税务、国土、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将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设立严重失信者“黑名单”。

  连续第二年进行商品房价格违法行为大检查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曾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一套一标”等价格违法行为,并于今年5月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社会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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