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报送“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来源:本站原创|专栏: 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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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乌海银监分局、乌海车务段、乌海民航机场、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继续深入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根据《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乌信用办字〔2015〕1号)文件精神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

一、总结内容包括:

(一)各签署合作备忘录单位按照《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的惩戒措施及成效。

(二)各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总结。

(三)各单位对行业领域内的“红名单”褒奖及对“黑名单”惩戒的情况总结。

二、要求:

各单位务于4月12日前,将总结报送至乌海市发展改革委地区科,报送时标注报送人、报送单位及联系电话。地区科邮箱:whsdqk@126.com,联系人:李雪芬,联系电话:3959057。

 

 

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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