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桓仁县地税局积极落实纳税信用奖惩措施 努力构建和谐营商氛围

发布时间:2017/12/13|来源:信用中国|专栏: 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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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降低税收征管和执法成本,2017年以来,桓仁县地税局始终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支撑”的原则,积极构建税收信用保障体系,实现了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由国税、地税部门“单兵作战”向多部门联合、全社会综合治理的转变。

  一.积极开展纳税等级评价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桓仁县地税局严格落实纳税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布的信息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了A级纳税人发布、B.C级纳税人信息共享、D级纳税人公示工作,一年以来共累计公布税收信用信息 554条。同时,桓仁县地税局对有关企业的法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企业的税收信用信息按照要求提报有关部门、单位,促使税收信用信息纳入到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并成为重要组成部分。

  二.有效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激励惩戒措施双管齐下

  桓仁县地税局在公布纳税信用信息的同时,加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一手抓守信激励,一手抓失信惩戒,积极营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将纳税信用奖惩机制于社会综合信用挂钩,向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倾斜优惠措施和实施正面鼓励。县局利用办税厅公示栏对外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联合国税对信誉良好的企业提供一系列便捷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简化、合并一些工作流程,推行信用企业VIP服务、普通发票按需领用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服务以及免予日常检查等一些“优惠”措施。

  在处理税收失信行为时,县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联合国税局对D级纳税人发票领用实行交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对D级评价保留两年,同时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资、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三.不断夯实纳税信用体系基础,努力构建和谐营商环境

  桓仁县地税局始终坚信:通过守信的激励效应一定能够大力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树立诚信纳税的良好市场环境;通过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也一定能够让失信者尝到惩戒之“痛”。桓仁县地税局将始终以不断夯实纳税信用体系基础为目标,积极营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美好的营商环境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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