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2017年度十大信用事件

发布时间:2018/05/28|来源:信用内蒙古|专栏: 自治区动态

分享到

5月25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和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内蒙古中心主办,内蒙古信用促进会承办的“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信用事件”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宾馆召开。会上,揭晓了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信用事件,自治区人社厅发布全区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内蒙古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和全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成等10个事件获选。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息公开处曹佳处长出席大会并致辞,自治区人民政府王瑞峰副秘书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王金豹副主任、内蒙古信用促进会魏晓明会长、自治区国税局范国才副局长和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信用事业部总经理助理郭海喆在会上作了致辞发言。出席发布会的还有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李仁虎社长和自治区文明办王晓平副主任以及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信用促进会各会员单位、金融机构、自治区部分园区和企业代表。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息公开处曹佳处长对我区以举办信用事件发布活动的形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本次发布的信用事件类型多样,既包含各级政府对信用工作的大力推动,也有社会组织参与诚信建设的典型事件。这些事件,都是推动信用建设在多层次、多领域开展的深度实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王瑞峰秘书长强调,诚信是提升地区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更是内蒙古加速融入全国、融入世界经济的通行证。我们不仅要加快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更要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的“软环境”,为集聚国内外资源要素筑巢引凤。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王金豹副主任表示,希望以这十大事件为引领,提炼一批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一批好的模范和典型,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会广泛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奋力把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让信用真正起到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内蒙古信用促进会魏晓明会长介绍了“2017年度十大信用事件”相关情况,并表示促进会将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各有关部门的信任和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在行业信用管理、信用专业服务和信用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协助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面建成“信用内蒙古”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国税局作为获选单位在会上作了代表发言,表示国税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并根据自身特点和全区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在全体纳税人中形成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纳税信用,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纳税信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助力“信用内蒙古”行稳致远。

此次发布会揭晓的十大信用事件是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的集中体现,也是对全区各盟市、各部门部分工作成果的集中展示。下一步,自治区各部门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推动力度,创新信用信息应用,努力提高社会知晓度,真正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并落实到行动中。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