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8/07/27|来源:信用内蒙古|专栏: 自治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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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贯彻传达了国家和自治区近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回顾总结了第三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来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负责同志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处长海山介绍了第三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来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杨岚部署了全区“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工作,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主任商显刚部署了2018年度盟市、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自治区环保厅、工商局分别代表盟市和区直部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以来,我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同时,部分地区和部门在重视程度、信用信息应用、信用联合奖惩、信用宣传教育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着力解决。

会议要求,下一步我区要在八个方面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突破:一是完成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着力在推进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上实现新突破;二是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着力在建立信用信息归集交换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三是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着力在数据质量和信息公示上实现新突破;四是进一步扩大信用应用领域,着力在更多行业、领域实现新突破;五是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着力在规范经济社会秩序方面实现新突破;六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信用建设,着力在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七是按照中宣部“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安排和《自治区“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在进一步提高全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上实现新突破;八是继续加强考核工作,着力在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建共治上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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