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乌政公办字〔2018〕5号)要求,现将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委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发挥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市委市府网络及我委门户网站、信用乌海网、乌海电视台、乌海电台、乌海报等多种媒介载体,及时向市委、市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市经济运行形势和公车改革情况及我委工作动态。强化审批办“窗口”作用,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组织培训,按时启动了“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审批、办结。一年来,我委围绕行政权力清单、专项转移支付、棚户区改造、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社会公开。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了群众对政务、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委重新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刘素红主任担任组长,各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主任班耀宇和审批办主任高树生负责组织协调和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做好信息发布、网帖处理等工作。同时,还成立了新闻发言领导小组,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突发性事件及处理结果的网上通报广泛开展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听取民声、畅通民意、集中民智;积极回应服务对象咨询和诉求,及时疏导服务对象情绪;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乌海市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等制度。一是主动公开制度。在文件、资料形成的同时,必须明确信息类型,对确认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通过网站、新闻、报纸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三是保密审查制度。在加强信息工作保密教育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保密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发布。四是发布协调机制。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批准,重要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其他信息通过网站或协调有关部门发布。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中遗漏、错误、甚至泄密问题,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外网政务公开专栏,12358价格举报平台和12345平台、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一年来,我委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为了让群众和项目单位了解我委政务工作,方便其办事,我委对本单位有关政务工作进行了公开。
一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包括一定时期内人民群众、项目单位最需要了解的国家和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宏观经济措施及政策法规;市委、市政府发布的有关决议、决定及贯彻上级政策和规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二是机构设置及办事人员情况。包括办事机构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机构职权范围;办事人员、职务、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监督办法。四是行政许可(审、核、备)事项。主要公开行政许可(审、核、备)事项、承办机构、依据、条件、数量、申办程序及流程、期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等。同时,我委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还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方便了群众的了解和监督。
(三)我委未出现向社会发布虚假、不完善的信息情况。
(四)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2017年公开信息4242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9条;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949条;“乌海信用体系双公示”网上公示92条;“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报送信息71条;报送市政府信息985条;电话咨询、网上解答826条。
(五)强化服务、突出窗口前沿作用。按照“阳光、公开、便民、快捷”宗旨,我委实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承办时限,简便手续。窗口受理各类咨询件152件;受理承办件92件,办结92件(其中建议书18;审批9件,核准11件,备案45件,变更8件,不予备案1件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今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受理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今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发布或更新信息方面还存在不够及时,今后在这方面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做到及时发布和更新。
2.信息的数量上去了,但质量还不十分高,今后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和制度提高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增加信息的数量、提高信息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的准确性。
3.目前仍未开通外网功能,要扩展渠道,利用多种电子技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开通乌海发改微信手机平台,更快更好的发布政府信息,保障了群众对政务、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附件:2017年度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附件:
2017年度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1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19 |
3 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4.微博微信回应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的 |
件 |
0 |
涉及个人秘密的 |
件 |
0 |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0 |
九、部门设立实体、网上办事大厅情况 |
|
|
(一)是否设立实体办事大厅 |
是/否 |
是 |
(二)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内容(可附页说明) |
|
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价格审批、经营性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 |
(三)是否与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
是/否 |
是 |
(四)部门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
是/否 |
否 |
(五)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
|
无 |
单位负责人: 邵伟 审核人: 高树生 填报人:贺静
联系电话: 3998380 填报日期:2018年3月15日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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