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办法要求,20万人口以上县城热电联产全覆盖;对于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采暖型热电联产项目原则上采用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背压热电联产机组。
办法还特别指出,鼓励采暖型背压热电联产企业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成立售电售热一体化运营公司,优先向本区域内的用户售电和售热,售电业务按合理负担成本的原则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
乌海发改委能源科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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