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通知》。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呼和浩特市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016年到2017年为每千瓦时0.47元(含税),2018年为每千瓦时0.44元(含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6年每千瓦时0.80元(含税),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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