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31号令废止
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法治机关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国家发改委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决定废止《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0件规章和《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等1032件规范性。
签 发:孙志宏 撰 稿:赵鉴东
联系电话:3959005 联系电话:3998380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