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工作开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
态文明建设,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低碳发展实质上就是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为导向,以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为载体,以低碳技术和低碳制度创新为着力点,加快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先后启动了三批国家低碳省市试点,将其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制度创新、加强协同融合的重要途径。几年来,先后批复了三批共87个低碳试点地区。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确定包括我市在内的45个城市开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目前,前两批42个试点省市围绕批复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低碳发展规划为引领,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模式与路径,以排放峰值目标为导向,研究制定低碳发展制度与政策,以低碳技术项目为抓手,加快构建低碳发展的产业体系,以管理平台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低碳发展的支撑体系,以低碳生活方式为突破,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格局,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例如,江苏镇江率先在全国建成城市碳排放核算与管理云平台,广元设立了“低碳发展局”,云南省率先建立全省低碳发展规划体系,北京市和武汉市尝试在已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基础上增加碳排放评价的内容,广东省率先探索设立全国首个省级政府出资的低碳发展基金,杭州市将低碳社区和特色小镇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平台,石家庄市率先立法促进低碳发展等等,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一、 乌海市低碳试点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强化规划指导作用。乌海市是我国重要的焦煤基地,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其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和发展方式决定了乌海市的高碳排放特征。因而,建设低碳城市、推进低碳发展,既是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与低碳发展战略部署的外部要求,也是倒逼乌海市率先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统筹实施步骤,强化保障机制,我市启动了《乌海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确定“十三五”乃至远期乌海市低碳城市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现《乌海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初稿已完成,待正式印发后,我市将把《乌海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纲领,统筹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降耗、增加碳汇等各项工作,并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镇化建设和管理中,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引导作用。
(二)摸清家底做好基础工作。为全面客观掌握乌海市近
年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情况以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从而为制定减排政策、完成碳强度下降目标提供科学、有效的客观依据,我市编制完成了乌海市2013—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同时,我市积极配合自治区组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开展历史排放数据报送与核查工作,有效支撑全国碳市场启动阶段自治区各项工作部署。
(三)积极构建低碳交通网络。我市加强公交专用道路建设,实施自行车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工程。限制和淘汰技术等级低、能源消耗大的车辆,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和经济适用型车辆,鼓励发展新型动力车。目前,全市公共汽车运营车辆中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5%以上;营运出租客运汽车全部为油和CNG两用车辆;货运LNG车辆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已有1000余辆投入运营。随着乌海市列入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及“油改气”工程获得自治区的批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全覆盖将进一步加快。
(四)清洁能源发展取得新进展。按照光伏基地与矿区结
合、普通光伏与农牧业结合、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结合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截止目前,我市光伏项目总装机63.2万千瓦,其中已建成6.7万千瓦,在建56.5万千瓦。另有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正在筹建。
(五) 超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乌海
市“十二五”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2.3%,超过自治区下达的目标6.3个百分点。此外,乌海市持续推进工业节能、节电等个项任务。2015年本市单位GDP电耗累计下降13.0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7.59%。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控制。2014-2015年,自治区政府下达的乌海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限制指标为95万吨标煤,乌海市实际仅增长72.13万吨标煤。2016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3%,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节能目标。实施节能月检测预警机制,2017年1-9月,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52%,初步预计可完成自治区分解目标任务。
(六)推动实施清洁供暖。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有效减少排放,减轻环境容量压力,我市积极推进互联网+绿色智慧能源多联供项目,计划在乌海市特别是滨河二期建设绿色智慧能源站为区域内所有建筑提供供暖、制冷、热水、分布式发电等服务,同时,启动乌海市的组件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的建设。目前内蒙古润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乌海市鼎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整合各自优势资源,成立内蒙古中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我委上报项目建议书。
(七)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工业领域,制定印发《工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确定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并签订责任书。建立用能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以上共96家企业的联网直报。积极开展年能源消费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工作,以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建筑领域,出台并强制执行《乌海市关于居住建筑节能执行节能65%标准的通知》,节能材料现场随机抽检率达到30%以上。深入开展供热计量工作,新建建筑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后均实行热计量收费。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研究制定《乌海市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节能体系,编制完成《乌海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落实“禁实”工作,从2010年5月20日起严禁使用粘土砖(包括实心、空心粘土砖),推广使用蒸压粉煤灰砖、矸石烧结砖、和商品混凝土。公共机构领域,实行目标管理与监督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对全市各区镇68家单位建立能耗统计口径,制定年度节能实施方案,对用水、用电、用油、办公耗材、车辆节能管理、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等都做出明确规定。开展了海勃湾区政府太阳能供电系统、乌海蒙中医院、市人民医院、乌海市滨河中学供水、供热等系统节能改造。
三、低碳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产业结构偏重,结构减碳问题突出
乌海市以煤起家,先有矿后有市,号称“乌金之海”。建市以来,乌海逐渐形成了以能源、化工、建材、钢铁冶金等重工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使乌海市单位GDP能耗长期处于高位。尽管近年来乌海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但由于其基础薄弱,盈利水平较高、碳强度较低的高端产业发展相对缓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较小,配套能力不足,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处于生产体系高端的研发、设计、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依然落后,从而使得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态势短期内难以得到扭转。总体来看,乌海市未来结构减碳压力较大。
(二)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调整空间较小
乌海市的煤炭消费尤为突出,以煤为主的结构性特征明显。2010至2014年间,乌海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从2010年的1378万吨增加到2014年的1578万吨。近两年随着清洁能源发展,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占比有所回落,2016年煤炭消耗量控制在1574万吨。然而清洁能源受乌海市资源禀赋所限,发展潜力有限,主要体现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差;太阳能和风能的大规模发展受到土地资源、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因此,乌海市能源结构大规模调整的空间较小。
(三)技术水平落后,对低碳发展的支撑不足
技术创新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和关键,乌海市能耗和碳排放大部分集中在工业领域,依靠节能控排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尤为重要。然而目前乌海市在制造业和能源生产等领域对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项目投入严重不足,化工、建材、冶金等传统耗能行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的低碳技术创新严重不足。低碳技术的研发、推广缺乏合理的规划、有效的资源整合以及金融和政策的支持,投入资金不足,研发和推广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导致乌海市对低碳技术的需求与其发展的基础条件之间的矛盾空前尖锐。因此乌海市低碳发展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建设亟待提高。
(四)对低碳发展的认识不足,保障体系尚未完善
尽管乌海市已经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但是各区政府和所属各部门对低碳发展的现实性、影响的深远性、任务的紧迫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地区间的认识程度也不均衡,导致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视程度不够。由于思想认识不深入导致低碳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低碳城市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目前低碳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融资渠道较窄,社会资本在低碳城市建设中的投入比例偏低,低碳项目建设的投资格局过于单一。领导小组亟须组织协调各区各部门,统一思想,建立健全乌海市低碳城市建设的保障体系。
(五)低碳消费意识有待提升
近年来乌海市民的消费意识已经开始转变,然而能够自觉接受可持续消费价值观指导,杜绝“粗放式消费”、“面子消费”、“奢侈消费”等不可持续的消费习惯的市民并不多。这其中原因一是缺乏激励低碳消费的法规政策;二是政府机构尚未从自身入手,带头节能减排;三是企业资金和人力资源有限,低碳消费品供应不足制约了低碳消费的践行;四是民间组织尚未大规模发展,节能减排、低碳消费理念得不到深入宣传。
四、 下一步需要开展重点工作建议
(一) 狠抓峰值目标的落实
203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
的战略目标,也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按照国家创建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要求,我市需要在2025年达峰,当务之急我市需要尽快研究提出峰值目标及分解落实机制,狠抓峰值目标落实工作。
(二) 推动碳交易市场建设
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
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配合做好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大力发展低碳金融,构建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金融体系。
(三) 着力推动低碳试点建设
结合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绿色循环低碳理念融
入社区建设,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社区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以乌海市低碳产业园为依托,围绕搭建低碳园区能源和碳排放管控平台,开展园区低碳发展能力建设,探索园区低碳管理模式。
(四)建立低碳与生态文明建设考评机制
构建乌海市绿色考核指标体系,编制乌海市绿色考核实施细则指导乌海市绿色考核工作开展,同时配以绿色考核奖惩制度和绿色考核协同机制,推动落实乌海市低碳与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五)开展达峰路径研究
开展对全市排放峰值及其实现路径等重大问题研究,在综合我市历年能源消耗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人口、GDP、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因素,明确影响全市碳排放峰值的主要因素。把2025年达峰作为推进低碳城市建设的倒逼机制,促使企业低碳化发展、升级和改造,推进城市加快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引导市民加快走进低碳生活,推动整个城市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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