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筹备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成效自评价工作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2016年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339号),启动了2016年建设成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由国家部委、省、市政府部门,分自评价、预评价、综合评价三个阶段。评价结果是评定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为国家示范城市的重要依据。
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新要求,本次评价工作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列为必选评价领域,并在评价指标体系增加了针对性的评价指标:一是将指标体系中的扩展指标改为应用指标,增加“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必选评价领域;二是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特点,在组织保障、工作机制、政策环境、信息共享、综合服务能力等指标中增加了有关评价要点。
下一步, 我委将配合市委信息办,按照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结合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惠民工程已有基础条件和经验成效,强化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和协同联动,加快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夯实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并抓紧组织开展相关评价准备工作。
高新技术科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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