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275号),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被列为煤电规划建设风险红色预警地区,通过两项措施要求严控自用煤电规划建设。第一,纳入规划项目尚未核准的,暂缓核准;第二,已核准项目,尚未取齐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或取齐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尚未开工的(开工标志为主厂房基础垫层浇筑第一方混凝土),暂缓开工建设;2016年开工建设的,停止建设;2015年底以前建设的,也要适当调整建设工期,把握好投产节奏。
按照文件要求,我市的东源电厂二期项目属于2015年已核准,取齐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尚未开工的项目,需暂缓开工建设。同文指出,要严肃处理违规建设项目,对拒不停工的项目,自治区发改委要对项目单位实行限批新煤电项目、开展自用及外送煤电项目优选工作时不予考虑等措施,国家能源局将通报全国,银行及金融机构要停止对其发放贷款,等多条严厉措施。
2016年10月17日
乌海发改委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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