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从2016年12月14日24时起,汽油,柴油(标准品)零售价格在现行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分别上调435元和420元,其他非标准品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确定。
我市油价调整情况如下:
93号车用汽油(Ⅳ)零售价为6.23元/升。
97号车用汽油(Ⅳ)零售价为6.70元/升。
92号车用汽油(Ⅴ)零售价为6.23元/升。
95号车用汽油(Ⅴ)零售价为6.70元/升。
98号车用汽油(Ⅴ)零售价为7.53元/升。
0号柴油(Ⅳ标准品)零售价为5.73元/升。
0号柴油(Ⅴ标准品)零售价为5.73元/升。
-10号柴油(Ⅳ)零售价为6.11元/升。
-10号柴油(Ⅴ)零售价为6.11元/升。
-20号柴油(Ⅳ)零售价为6.36元/升。
-20号柴油(Ⅴ)零售价为6.36元/升。
-35号柴油(Ⅳ)零售价为6.51元/升。
-35号柴油(Ⅴ)零售价为6.51元/升。
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二О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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