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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AO-002-00-12-05-000-2016-001 组配分类 其他信息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5月18日
  •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模式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模式

     

        分布式光伏电站分为两类,第一类: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第二类: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消纳模式:对于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消纳模式可选择“全部自用”、“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或“全额上网”。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含税)收购。“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参照光伏电站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乌海发改委能源科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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