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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策、全面攻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启动环资领域项目中央资金支付提速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及全区“两重”建设、“两新”工作和“六张网”规划建设及财政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对全区有效投资的牵引性、带动性作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9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环资领域项目中央资金支付提速攻坚行动的通知》,全力推动解决资金滞留、支付滞后等问题。

本次攻坚范围覆盖2024-2026年节能降碳、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用能设备更新、环境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环保、回收循环利用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付缓慢项目。一是聚焦三类问题,精准靶向攻坚。行动聚焦“中央资金零支付”、“支付进度滞后”、“项目完工但中央资金未全额拨付”三类问题,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建立台账化管理、销号式推进机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攻坚。二是严把支付关口,牢牢抓住“实物量”。攻坚措施坚持“进度与资金匹配”原则,对未开工项目责令限期开工,抢抓施工黄金期。对支付滞后项目,以工程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实物工作量作为资金拨付刚性依据,既防资金沉淀、也防超前支付;对已完工项目,督促财政部门限期全额拨付,避免中央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发生。三是全面闭环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实行半月调度机制,定期晾晒整改进度,对首次报送未完成整改的上传贯通平台督促推动,对推进不力地区进行督办通报,对已销号问题视情组织现场复核,形成“整改—销号—复核”的硬闭环。同时要求各地举一反三,从解决“一个问题”向避免“一类问题”深化,做到既减存量、更控增量,全力推动中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目前,攻坚行动已全面启动,各盟市正加紧对接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力争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以此次攻坚为契机,让中央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支撑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及全区有效投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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