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委共累计争取到位中央和自治区各类资金共计210625万元,涉及88个项目。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8491万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3170万元,自治区负责偿还的银行贷款52444万元,专项建设基金66520万元。
一、向上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情况
1、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2个,争取资金78491万元。其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较大的项目有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争取到位资金28550万元,乌海市海勃湾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东山棚户区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8个项目争取到位资金19926万元,内蒙古自治区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第二批14个)争取到位资金11535万元。
2、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9个,争取资金13170万元。具体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个项目争取到位资金810万元,市看守所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3个项目争取到位资金356万元,信息化和创新能力建设1个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煤系高岭土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到位资金500万元,交通2个项目争取到位资金11504万元。
二、向上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情况
经进一步与自治区发改委、国开行和农发行核实,我市争取到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共66520万元,涉及项目19个,全部由国开行安排。其中:市本级项目1个,争取到专项建设资金8520万元;海勃湾区4个争取到专项建设资金16700万元;海南区项目8个,争取到专项建设资金28900万元;乌达区项目6个,争取到专项建设基金12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