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服务并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组织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促进形成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
2.工作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处置。全面排查摸清废弃汽车底数,综合考虑处置难度,按照不同停放地点、汽车状态等要素对不同情形废弃汽车实施分类处置,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确保治理举措可操作、能落地、有实效。
——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既立足当下,对存量废弃汽车进行清理整治,又着眼长远,解决监管主体不明确、法律法规不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待完善、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对接不畅等问题,加快完善体制机制。
——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提升汽车报废回收便利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报废汽车回收市场良性循环。落实废弃汽车治理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执法,提高遗弃汽车违法成本。
3.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管理制度,提高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水平,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能力,基本解决废弃汽车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初步形成监管责任明确、制度措施健全、回收渠道畅通、管理信息共享的部门协同废弃汽车治理体制机制,持续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1.明确整治时间和范围
在全市范围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以集中清理存量、及时消化增量为目标,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包括城市建成区,三区范围)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
2.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宣传解读
加强废弃汽车治理宣传解读,普及废弃汽车危害知识,提升群众文明停车意识,引导主动按程序报废汽车,支持配合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全面排查。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全面摸排调查。登记停放地点、车辆号牌、品牌类型、破损程度等信息,“一车一档”建立档案,及时掌握车辆处置情况。
第三阶段:引导自行清理。
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公示公告等方式积极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
第四阶段:实施分类处置。
根据排查的废弃汽车停放地点、车辆状态等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1.建立废弃汽车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
2.促进形成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
3.加强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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