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年退耕还林(草)360多万亩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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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十分脆弱的地区之一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取得预期效果。工程实施两年来,区内5个盟市11个项目旗(县)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面积360多万亩,为国家计划任务的104%。
内蒙古把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列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自治区政府成立了由主席乌云其木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有关盟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逐级明确责任,对完不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苏木乡镇主要领导实行一票否决。他们精心组织、科学合理确定治理模式和实施方案,实行以灌草为主,大力推行林草间作,同时注意选用抗旱、抗逆性强的林、草品种,推广应用抗旱保水剂、生根粉等产品和适用技术,有效地提高了造林种草的成活率。
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务院及国家三部委制定的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时兑现粮食、现金和种苗补贴。两年间,内蒙古粮食部门共向11个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旗(县)无偿补助粮食8400万公斤,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