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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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区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路径,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与发达地区和周边省区市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优化区域布局,促进产业集中集聚发展。一是制定出台了《内蒙古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产业带发展规划(2010-2020年)》,着力优化空间布局,重点打造沿黄河沿交通干线22个工业集中区(园区),构建特色产业基地。二是制定出台了《内蒙古东部盟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东部地区产业布局调整,重点打造13个产业集中区,主动融入东北和京津冀经济区,促进产业延伸、升级、多元,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三是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了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区域总体竞争力。全区各类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工业比重由2013年的75%提到2015年的90.2%,提高15.2个百分点。持续推动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产业带和东部盟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沿黄沿线24个重点工业集中区实现产值占西部盟市全部开发区(园区)的80%以上;东部盟市13个工业集中区产值占东部盟市全部开发区(园区)的60%。超百亿园区达到48个,比2012年增加8个。
(二)加快改革,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一是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持全区工业平稳增长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内政发[2014]6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及稳定煤炭企业、鼓励装备制造、光伏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支持内蒙古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发展。二是清理不合理收费。全面清理整顿了涉企收费,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不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顺应市场规律,加快电力改革步伐,稳步推进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电范围,努力实现发电企业、电网公司和用电企业三方共赢。2015年,蒙西电网完成电力多边交易量561亿千瓦时;蒙东电网大用户直供电84亿千瓦时。今年,自治区将进一步扩大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范围,交易和直供电量力争达到800亿千瓦时,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充分利用展会平台,促进产业转移合作。参与承办首届中蒙博览会“中蒙投资环境与重点项目推介会”,来自蒙古国、俄罗斯、挪威和国内的参会嘉宾共220多人,会上共签订投资项目和业务合作协议46项,签约总金额近570亿元,涉及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建材、采矿、农畜产品加工、云计算、商贸物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承办“2015内蒙古云计算产业北京推介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兴能源等企业及呼和浩特市在会上进行了深入推介,中央部委有关负责人、驻京各类信息技术公司及投资机构代表等共320余人参会,会上共签订投资项目和业务合作协议13项。参加了“西洽会”、“青洽会”、“兰洽会”等全国性的投资促进活动,突出展示了内蒙古的发展成就、投资环境及招商重点,借助展会平台与国内外客商积极开展项目洽谈对接,取得了较好效果。随团参加了“渝洽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厦洽会”等全国性投资促进活动,利用活动平台宣传了我区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对加强省区间联系,促进区域合作起到积极作用。策划组织“走进内蒙古—盟市重点投资领域推介活动”,营销内蒙古经济形象,扩大内蒙古的影响力,共组织锡林郭勒、乌海、包头、巴彦淖尔、通辽、阿拉善、呼和浩特、乌兰察布、满洲里、兴安等10个盟市在北京举办系列推介活动,推介活动对宣传内蒙古盟市的经济形象、投资环境、重点投资项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创新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促进京蒙帮扶合作由资金支持和项目引进向市场合作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
(四)以帮扶促合作,推动京蒙产业转移。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两地共同发展。一是在产业合作方面效果显著。“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引进北京市的合作项目达到1930个,到位5608亿元,占全区到位资金总额的30%。赤峰、乌兰察布两市与北京市经信委签署了产业及园区建设合作协议,与中关村科技园共同打造赤峰工业园、察哈尔园区。首钢集团、京煤集团、燕京啤酒集团、北京雪莲集团等一批优质企业的项目相继落户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与北京市以新的产业合作模式,共同谋划打造以数字电视、新材料、汽车等为主导产业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实现创新发展。二是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合作。京新高速公路呼和浩特—集宁—韩家营(蒙晋界)段、锡林浩特至北京高速公路锡林浩特—桑根达来—宝昌段、大广高速公路赤峰—茅荆坝(蒙冀界)等工程已全面建成通车。呼张高铁、通辽—京沈高铁、赤峰—京沈高铁等项目也已开工建设。三是加强农牧业合作。北京市企业在乌兰察布市投资建设百万亩冷凉蔬菜生产供应基地,在赤峰市建设肉鸡养殖屠宰基地和生猪养殖屠宰基地等项目。北京市将乌兰察布市农畜产品纳入“政府储备”范围,免除农畜产品进入首都市场的进店费、场地费,并对北京市企业采购乌兰察布市农畜产品给予采购京郊农产品同等的优惠政策。四是推动两动金融、特色旅游合作。金融方面,赤峰、乌兰察布两市分别与北京市签署了金融合作备忘录,涵盖金融机构互参互设、人才培训、金融风险管控等六个方面事项合作,推动了两地金融领域的合作;旅游方面,我区积极加入由北京市旅游委主办的“9+10”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借助京港会北京对口支援地区投资推介会之机,重点推介内蒙古精品旅游线路,深化了两地在红色旅游、自驾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合作。
(五)加强省区间经济技术交流,推进区域全方位合作。拓宽周边省区市的合作,分别与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了框架协议,推进在能源、工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金融、教育、人才开发等方面合作。加强与东三省的合作,与东三省签订了《东北四省区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东北地区大生态、大交通、大电网等建设。加强与其他省区市合作。分别与广东省、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浙江省、江苏省、安徽、青海省签署了各类合作协议。与江苏省政府签订加快建设蒙苏工业园区合作协议,在鄂尔多斯市建设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节能环保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目前该园区已建成8平方公里,一批项目入驻。
尽管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取得积极进展,但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承接转移的产业大多集中在对对资源环境依赖性强的产业。如我区承接的产业大多集中在矿产资源开发及延伸加工行业,而清洁型、附加值较高的装备制造项目较少。今年上半年,装备制造等引进的项目个数和到位资金额只占工业的16%。二是资源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转化率低,产业链条短,如甲醇、多晶硅、有色金属、蓝宝石等产品以初级原料输往区外进行深加工。如甲醇就地延伸加工率仅40%、有色金属延伸加率不足50%。三是承接具有内蒙古优势的产业转移还受地区间合作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制约。如承接全国铝产业转移,企业间落实产能置换指标190多万吨,受省区间地方保护等限制,跨省区产能置换指标很难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