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共创文明
按照乌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于4月9日派专人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培训会,会后印发了《乌海市发改委关于做好市发改委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通知》,并安排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到人。
从4月11日(周六)起,我委每周六(除法定节假日或调休以外)上午10:30—12:00,下午17:00—18:30在指定的路口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大家纷纷表示,非常愿意参加此次志愿服务活动,虽然占用了休息时间,但能为家乡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同时也体会到交警同志的辛苦,无论夏日艳阳还是冬夜风雪,他们都默默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正是他们无私的奉献,才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便捷,向交警同志致敬!同时还号召同事们能够积极呼吁身边人,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人,不闯红灯,不饮酒驾车,安全出行,家人放心。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彼此让一让,路宽心更宽。
道路畅通让城市提速,出行文明使乌海增辉!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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