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6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649号)精神,建立收费单位报告制度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清单制度。 2016年度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数据填报工作已开始,即日起请登录市发改委网站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公示清单以及乌海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统计表,有关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为列入乌海市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项目目录的执收单位和项目(详见附件一)。
二、请将填报好的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公示清单(附件二)以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报告表(附件三),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我委收费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18647338836@163.com)。
三、各单位报送材料附有效的收费文件(一式两份),如有变更项目和事项请在备注栏里说明,同时附变更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四、通知没有要求的材料无需再报。
五、报送地址:行政中心B座B227房间,联系电话:3959052;18647338836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