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发改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32R/2025-01115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发改委 | 信息分类: |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概 述: | 乌海市发改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3-28 18:48: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发改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政 务 公 开 | 机 构 信 息 | 基 本 信 息 |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电话 5.办公电话 6.通信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如有变更,及时更正 | |
2 | 领 导 信 息 | 1.姓名 2.职务 3.出生年份 4.性别 5.民族 6.籍贯 7.学历背景 8.工作履历 9.工作分工 10.标准证件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如有变更,及时更正 | |||
3 | 内 设 部 门 | 1.内设部门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如有变更,及时更正 | |||
4 |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 1.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如有变更,及时更正 | |||
5 | 财 政 预 算 决 算 | 财 政 预 决 算 情 况 | 财政预决算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实施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进一步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6 | 其 他 法 定 信 息 | 权 责 清 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7 | 部 门 年 报 | 部 门 年 报 | 每年年底开展的政府公开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 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8 | 双 随 机 、 一 公 开 | 双 随 机 、 一 公 开 | 1.抽查情况 2.查处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9 | 政 策 文 件 | 法 律 法 规 |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0 | 行 业 部 门 文 件 | 以国家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1 | 本 部 门 文 件 | 本部门印发现行有效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2 | 政 策 解 读 |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3 | 规 范 性 文 件 | 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信息 | 1.本部门现行规范性文件 2.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3.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4 | 建 议 提 案 | 建 议 提 案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有关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5 | 新 闻 宣 传 | 动 态 新 闻 | 部门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6 | 规划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7 | 重大项目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8 | 信 访 工 作 | 信 访 工 作 | 1.信访电话 2.互联网信访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19 | 监 督 和 举 报 | 监 督 工 作 | 1.监督举报邮箱及举报电话 2.回应公众关切问题 3.公众参与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及时公布 | ||
20 | 行 政 许 可 | 审 批 工 作 | 项目核准情况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行政 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市发改委审批科 | 及时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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