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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6-05385 发文字号: 内发改价审字〔2026〕1031号
发文机构: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物价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10-14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10-15 15:36:4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供热价格监管体系,规范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发改价字〔2016〕20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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