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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乌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5-05367 发文字号: 乌海发改字〔2025】148号
发文机构: 市发改委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关于《乌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9-0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9-29 16:14:4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乌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关于乌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投资项目监管,提高社会投资经济效益,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乌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能源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于数据管理局于2025年9月2日联合印发了《乌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从个方面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管理办法》围绕项目准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监督保障等7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行阐述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节能降耗方面的牵引带动作用,对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管理办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目标的项目准入体系,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全称管控、部门联动、责任追溯”原则实现项目从审批到竣工的全流程监管。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项目准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监督保障、附则7个方面的内容,共34条

一是总则方面明确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导,明确《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全市新上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并规定适用范围及主体责任。

二是项目准入方面。在新上项目前期谋划到核准备案阶段,重点围绕项目前期准入评估、专家研判等方面制定3条管理办法

是项目审批方面。对已完成立项手续的项目,明确项目在开工前需办理的关键审批手续内容,厘清各部门审批事权及规则标准,重点围绕文物保护、能耗指标、环评、取水、土地供应、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几个方面制定8条管理办法,强化新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监管。

是项目实施方面。对已开工建设项目,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各园区管委会监管职责、项目备案审批部门全周期档案化管理等方面,制定4条管理办法,强化新上项目事中监管。

是项目验收方面。坚持权责法定、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重点围绕生态环保、节能降碳、水资源监管、用地范围、安全审查、工程验收等方面,制定8条管理办法。

是监督保障方面。主要对项目各环节手续信息互联共享、建立监管及问责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制定3条管理办法。

七是附则方面。主要对《管理办法》解释及牵头执行部门、实施时间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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