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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喜讯!乌海市成功获评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3-0615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发改委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概       述: 喜讯!乌海市成功获评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成文日期: 2023-08-0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8-07 16:27: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喜讯!乌海市成功获评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发布时间:2023-08-07 16:27:22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2023年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乌海市成功获评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取得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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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乌海市委、市政府主动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孙绍骋书记提出的“要弘扬热情、直爽、豪放的传统,把2400多万内蒙古人民讲诚信、守信用的形象树立起来”的指示要求,以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市为契机,用最强的力度和最实的举措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乌海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中信用综合指数排名最好成绩为第7位,持续位居全国人口规模100万以下城市、西部地区及自治区第1位;合同履约方面的典型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表扬,并在自治区范围内进行推广;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信用指标和政务诚信监测考评中均排名第1位。
  下一步,乌海市将以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为新的起点,乘势而上,奋楫笃行,创新突破,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路径,锚定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不动摇,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松劲,让诚信焕发出无尽的生机和活力,让诚信浸润城市的每个角落,让“信用乌海”金字招牌越来越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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