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工作推进会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32R/2025-00451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机构: |
发改委 |
信息分类: |
规划信息 |
概 述: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工作推进会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8-20 17:12:24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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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8-20 17:12:24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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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工作推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供电公司,各区发改委以及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代表参加会议。市发改委对《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按照《通知》明确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各部门在做好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管理建设的同时,引导降低充电服务费,让利于民。
下一步,乌海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政策宣传,规范集中充电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