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工信部:将建电信诈骗“黑名单”全国共享库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32R/2016-10610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发改委 | 信息分类: | 规划信息 | ||||||
| 概 述: | 工信部:将建电信诈骗“黑名单”全国共享库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11-08 11:15: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黑名单”共享机制,对在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中被相关部门认定违规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对其营业执照、法人信息、违规行为等进行详细分类记录,在全行业实现信息共享。各基础电信企业对黑名单用户在申请业务代理以及申请语音专线、“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时一律拒绝受理。
工信部再次明确,将从严从快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各移动转售企业要对170、171号段全部用户进行回访和身份信息确认,对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用户进行补登记,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科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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