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自治区13个运输机场列入国家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32R/2016-11027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发改委 | 信息分类: | 规划信息 | ||||||
| 概 述: | 自治区13个运输机场列入国家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5-23 16:13:5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自治区13个运输机场列入国家
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自治区提出的到2030年新增林西(克什克腾)、扎鲁特旗、奈曼旗、莫力达瓦旗、巴林左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鄂托克旗、东乌旗、正蓝旗11个民用运输机场和研究布局室韦、朱日和2个民用运输机场共13个机场布点,全部纳入了国家规划纲要中的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示意图(2030年),为今后自治区运输机场开展前期和建设工作提供了规划依据。
上述项目实施后,自治区民用运输机场总数将达到29个,全区民用运输机场密度将达到2.5个/每十万平方公里,使得全区航空运输覆盖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区构建形成衔接顺畅、高效便捷的一体化的现代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提供了保障。
基础产业科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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