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李雪芬等同志干部调整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32R/2022-0510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发改委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关于李雪芬等同志干部调整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4-12 17:04:3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发改党组字〔2022〕5号 签发人:高博
关于李雪芬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委各科室、中心:
2021年11月29日,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提拔、晋升人员岗位任职。会议决定:
李雪芬同志提拔任市应急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解聘乌海市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海燕同志提拔任市应急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伟同志提拔任市应急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峰同志任市发改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白冉同志提拔任市发改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尧同志提拔任市发改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文新同志免去市应急储备服务中心主任。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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