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索龙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32R/2025-02281 | 发文字号: | 乌海发改党组字〔2025〕10号 | ||||||
发文机构: | 市发改委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索龙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3-07 11:11:4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发改党组字〔2025〕10号 签发人:邵 炜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索龙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经市发改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决定:
索龙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挥通信和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牛冠苏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和督导科(综合行政执法局)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和督导科(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雪芬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和督导科(综合行政执法局)科长;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二科科长职务;
刘刚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范凯霞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科长、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德磊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佳同志任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骄洋同志聘任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浩阳同志聘任市发改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智同志聘任市应急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科(外资和“一带一路”建设科)科长职务;
任职时间从2024年12月起算。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3月4日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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