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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索龙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5-02281 发文字号: 乌海发改党组字〔2025〕10号
发文机构: 市发改委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概       述: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索龙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3-04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3-07 11:11:4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索龙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11:11:49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乌海发改党组字〔2025〕10号               签发人:邵 炜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索龙嘎等同志任职通知

各科室、中心:

经市发改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决定:

索龙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挥通信和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牛冠苏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和督导科综合行政执法局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和督导科(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雪芬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和督导科(综合行政执法局)科长;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二科科长职务;

刘刚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范凯霞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科长、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德磊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佳同志任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骄洋同志聘任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浩阳同志聘任市发改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智同志聘任市应急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科(外资和“一带一路”建设科)科长职务;

任职时间从2024年12月起算。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34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3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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